今天是
站群导航

海安教育信息网

局直学校

角斜镇

李堡镇

开发区

大公镇

高新区

曲塘镇

雅周镇

南莫镇

白甸镇

墩头镇

官方微信
官方微博
手机版
您的位置: 首页 >校务公开>规章制度>详细内容

规章制度

白甸镇中心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10-09 00:00:0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20179月)  

为全面贯彻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根据我校开展师德建设活动的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制定本学年度师德考核方案。    

一、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 

组长:常永泉        

副组长:曹珊   陈卫  

组员:   姜永兵   张桂香  王秀英  张和军  王德林  李连章  

二、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 

(一)依法执教(10分)  

1 .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、业务学习活动,做到不迟到,不早退。如有缺席、迟到、早退,不按时交笔记等,每次扣1分。  

2 .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,按学校要求完成各项政治任务。  

如有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(升旗仪式、各种会议、外出大型活动等)每次扣2分。  

(二)爱岗敬业(30分)  

  1 .服从组织分配,听从领导安排,工作态度端正,有奉献精神。  

如有不服从分配,不听从学校安排,纪律涣散;有损学校利益的语言行为;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;工作情绪化,语言冲动对工作造成影响;见有损学校利益的事情采取事不关已的态度等,每次扣5分。如有利用上班时间玩游戏、上网聊天,每次扣10分。  

2 .教学认真负责,坚持认真钻研教材,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常规要求。违反以上要求的每次扣5分;无故缺课,每次扣10分。  

(三)热爱学生(10分)  

1 .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,不得讽刺挖苦学生,如发现后被举报查实,一次扣10分。  

2 .不得偏爱学生,不得歧视差生,更不得随意赶走和开除学生。如有被举报查实,一次扣10分。  

(四)严谨治学(10分)  

1 .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教研活动。如无故不参加,一次扣5分。  

2 .坚持继续教育学习,每位教师都应参加市、县、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。如无故缺席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,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一次扣2分。  

(五)团结协作(10分)  

1 .同志之间应相互尊重,相互理解,相互学习,取长补短,不挑拔离间,搬弄是非。  

2 .应服从学校安排,关心集体,维护学校声誉,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。  

3 .不搞阴谋诡计,对学校发展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确的渠道,逐级提出。做到心胸坦荡,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。  

4 .不能在学生和家长面前及其他场合暴露同事之间的问题。  

如有以上情况每次扣10分。  

(六)尊重家长(10分)  

1 .每位教师都应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,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。  

2 .应经常及时地与家长联系,积极进行家访,合理处理家长的反馈意见,与学生家长积极配合,为更好的教育学生而努力。  

3 .与家长建立合作、平等的关系,不利用家长办私事,不因孩子的问题而呵斥、指责家长。  

如有自身原因与家长争吵、打架等,每次扣5分。  

(七)廉洁从教(10分)  

1 .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。  

2 .不能强制学生推销学习资料。  

3 .不得有偿补课,家长举报经查属实的。  

4 .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学生家长的礼物。        

发现有以上情形的,每次扣5分。  

(八)为人师表(10分)  

1 .遵守社会公德,热心公益事业,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,规定应参加的,缺一次扣2分。  

2 .仪表端庄,穿着得体,不浓妆艳抹,不穿托鞋,服装打扮应符合教师的身份。  

3 .举止文明,作风正派,在平时工作中,时时处处要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。  

4 .工作时间不喝酒、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; 工作时间不乱串办公室。  

5 .不把学校的公共物品据为己有,对自己使用的电脑尤其爱护,在校时间只上教育网和查阅有关教学的内容,严禁看娱乐性软件、网上聊天和游戏。  

   如有以上情形造成极坏影响的,取消各种评优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  

三、考核原则、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 

1 .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统一,问卷调查结果与师生个人反馈统一,力求做到考核公平、严格、有序,奖惩分明,激励及时。  

2 .根据教师师德方面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,登记、扣分,记入考核,学年末终汇总,纳入教师学年末考核。90分以上为优秀,80-89分为良好, 60-79分为合格,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  

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 

1 .综合考核评分(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)(按《考评细则》考评,百分制)。自评占20%;学生测评占15%;家长测评占15%;教职工互评占30%;领导组测评20%。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,并确定等次。  

  2 .在师德评价中,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,实行一票否决,视其师德为不合格,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。  

1)对违反师德标准某一方面,后果严重,在师生中甚至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。  

2)体罚、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。  

3)因工作失职,导致恶性事件的。  

4)教师本人无故旷职的。  

3 .一学年分两次测评,年终一次,学年末一次。  

五、评价结果的运用  

1 .在教师聘任、晋职、晋级中,师德优秀者优先。  

2 .在年终对教师综合性考核中的优秀和各种综合性评先,必须从师德优秀者中产生。  

3 .师德评价不合格者,同年度不得评定职称,不得晋职晋级,不得评优评先。  

4 .对第一年度师德评价不合格者批评教育,第二年度仍不合格者,校方可以解聘。  

   

备注:1.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  

             2. 本细则由校长室负责解释。  

   

     

白甸镇中心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评分表  

   

教师姓名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1  

   

 

项目  

自评  

20%  

学生评  

15%  

家长评  

15%  

同行评  

30%  

领导组评  

20%  

依法执教    

10 分)   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爱岗敬业    

30 分)   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热爱学生    

10 分)   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严谨治学    

10 分)   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团结协作    

10 分)   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尊重家长    

10 分)   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廉洁从教    

10 分)   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为人师表    

10 分)   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总分   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合计总分: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等级:            
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
×

用户登录